记者调查:小型游乐设备处监管盲区 家长维权困难重重
时间: 2024-08-03 20:48:47 | 作者: 自控旋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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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 据中国只剩《央广夜新闻》报道,河南“太空飞碟”断裂事故再度为游乐设施安全敲响了警钟。其实,日常生活中,除商场、公园、广场等地方开设的诸多游乐场外,小区内外,商场周边,甚至路边的一块空地,都可能是孩子们的“游乐场”。这些设备给孩子带来欢乐的同时,有没有一些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若存在该由谁来监管?央广网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就在今年2月26号上午,青岛市延吉路海延雅居小区一名3岁男孩在玩耍时,不慎将头卡在电动摇摇车的车窗里,经5名消防员到场拆解玩具车后,才成功解救。记者日前在青岛街头发现,这种 “散装”的儿童游乐设施,几乎满大街都是,尤其摇摇车,很多超市、药店和小旅馆门口都有。
记者采访了几家发现,经营摇摇车的店家说法都很一致:“车有人送来,不用花钱,赚来的前跟车主平分。”记者随便挑选了一条马路,周围1公里的范围内,就有5处经营摇摇车的地方,但所有的车上都并没有厂家介绍、使用说明、生产日期以及警示标志,而且多数地方都没有工作人员看管,很多车更是带病上岗,“只要还能动,就会一直用。”为了节约空间,所有的摇摇车几乎都放在露天,电线更是胡乱的堆在地上,即使下雨天也没人收拾。
记者拨通了当地安监局电话,对方表示“并不归安监局管,应该归质监局”,随后记者又拨通青岛市质监局的电话,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则说“大的就可以归我们管,但是街头那些小的不算。”至于归哪个部门管,工作人员也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
的确,对于这类小型的街头游乐设施,从生产到销售到使用,所有的环节似乎都处于监管的“盲区”,目前也没有具体的法律和法规对这些设施进行规范。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处工作人员崔鉴君介绍说,“只有工作速度高于2米,运行高度不小于2米的这类大型游乐设施, 才属于质监局监管的特定种类设备。分布在广场、游园、超市、社区里的小型游乐设施并不在我们的监管范围。”长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副处长郭毅也和记者说,纳入政府部门强制监管的游乐设备要符合两个“2”,质监部门会对符合这类标准的设备严格执行一检一验。
工商部门说归执法局监管,执法局却说他们只负责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执法人员魏忠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到:“像这种大型的游乐设施属于商场的固定设施,按照相关规定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也就是说这些大型的游乐设施应该归商场自行管理。”
这种情况下,不法商家“浑水摸鱼”的情况更为屡见不鲜。国家质检总局此前总结了游乐场事故发生的原因,指出这类商家自己负责建设、采购以及进行安全检查的游乐场所,多以短期营利为目的,一般缺少这方面的投入,也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运营使用单位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能力不够高,安全性令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