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快递送礼”以及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公款旅游,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之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公款旅游问题特点规律,坚持风腐一体同查同治、系统施治,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各地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款旅游问题得到一定效果遏制,但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钻空子、搞变通公款旅游问题仍时有发生。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5月,全国共查处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问题933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3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46人。
有的在“借壳游”上动心思,为了走进景区,打着接受“优良历史传统文化教育”“红色教育”等招牌公款旅游。比如,2020年以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协联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协以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培训为名,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组织干部赴广西、重庆、山东、贵州等地变相公款旅游;保亭县人大举办了2期培训班,以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为名组织干部赴福建、河南等地变相公款旅游;保亭县政协以乡村文化旅游建设考察活动为名组织干部赴广西、四川等地变相公款旅游。两县共计392人次参加,支出财政资金218.5万元,其中,旅游费用70万余元,造成恶劣影响。最终,海南省纪委监委严肃处理了涉案的32名领导干部,其中,立案审查调查9人。
有的在“顺道游”上玩心眼,通过提前到、推迟回的方式,延长不必要的公务行程,刻意为旅游腾出更多精力和时间。比如,2023年5月11日至13日,河北省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小六等人赴外地调研交流期间,改变公务行程,驾乘公务用车到某景区参观游览。2023年11月,李小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的千方百计“搭车游”,借参加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公务之机,“夹带私货”,携亲属、朋友一道出行,并用公款报销他人旅游费用。比如,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海南省澄迈县瑞溪镇山尾村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曾德付,村委会委员吴小建、村党支部委员林梅等3人利用村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机会,违规携带家属随行,家属费用由公款报销。2023年12月,曾德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2月,吴小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梅被予以诫勉。
公款旅游问题禁而未绝,一方面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侥幸心理严重,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少数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纪律涣散、作风松弛,对公务差旅的文件依据、出差人员、时间、地点及费用报销等审核把关不严、责任缺失等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防止公款旅游问题发生。
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河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对公款旅游等作出强调,要求严查顶风违纪问题,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海南省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纠治公款旅游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注重压实监管责任,海南省纪委监委督促财政、文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检查,综合运用预算决算、经济责任审计、核查票据等形式,精准发现问题,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云南省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对出现借培训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苗头的立即处理纠正。
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提示提醒,督促履行事前报备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思想之弦,筑牢作风防线。河北省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坚决防范和纠治调研检查中“”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省直单位外出开展调研督导、监督检查、学习培训之前,必须向省直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外出人员提醒谈话,督促清醒认识公款旅游的危害性,坚决杜绝借机旅游等“”问题发生。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规接受旅游安排典型问题,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切实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
公款旅游严重损害了公务的严肃性,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一查到底、寸步不让。
紧盯公款旅游特点规律,河北省纪委监委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归纳总结,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办法》,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把握公款旅游风腐一体的阶段性特征,深入查找、严肃惩处各类改头换面、隐形变异问题。
“通过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款旅游问题,我们认真研判特点规律,分析出‘借壳游’‘绕道游’‘顺带游’等公款旅游主要情形,总结出‘盯住吃、住、行、事件、游五大要素,严查公款旅游’的方式,为全省开展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专项整治提供参考。”云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当前,一些公款旅游隐形变异,表面上看审批手续齐全、报销程序规范,仅靠单一监督手段很难发现。破解隐形变异公款旅游“发现难”问题,重点是多渠道、全方位排查挖掘问题线索。
“我们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信息平台、12345热线平台、审计整改平台等多个信息平台,做好数据碰撞,对公务出差的预算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与预算一致、公车节假日期间是否有热门旅游城市出行轨迹等重点筛查核查。”海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省纪委监委相关室对发现的疑似问题,通过省纪委监委开发的“监督一张网”平台监督模块发起办件,严查公款旅游。
除运用大数据监督外,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贯通监督力量,精准发现问题。比如,河北省纪委监委会同组织、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紧盯文件依据、工作方案、报销票据、实际路线、监管责任落实等,精准发现公款旅游问题。
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接受、提供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活动安排,还可能涉及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风腐一体内在规律,严查腐败和作风交织的突出问题。
坚持“由风查腐”,河北省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违规问题,通过查报销来源、查培训天数、查实际路线、查公务行程等细节,深挖是不是真的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问题。
深化“由腐纠风”,云南省纪委监委循线深挖彻查云南省交通运输系统部分单位以培训为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对3个党组织,12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追缴违纪款109.6万元。
对公款旅为,《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与党纪规定衔接,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对严禁公款旅游做出规定,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紧盯隐形变异公款旅游问题暴露出的虚假报销、摊派费用,以及不正确履行职责等明显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建章立制,加强源头管控。
云南省纪委监委在全省开展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各部门对近三年开展和参加的培训,特别是外出培训情况摸底排查,全省各级各部门自查发现问题4487个。针对发现的问题,该省各级纪委监委督促行业主管部门、问题所在单位抓实整改,及时收缴违规违纪资金,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从堵塞制度漏洞,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入手,海南省纪委监委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逐步加强培训考察管理的通知》,督促各级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考察培训活动的统筹把关,严格落实公务外出、培训考察审批制度和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销等财务制度,从源头遏制公款旅游的苗头。
在强化日常教育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海南省纪委监委印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负面清单70条》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等便于携带阅读的“口袋书”,发给各市县和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分别从易发生公款旅游问题的“会议活动”“公务出差”“因公出访”等方面列明禁止性规定,并收录相关案例,用典型案例警醒党员干部。
河北省纪委监委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思想教育打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律,筑牢公款旅游的思想防线。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漫说党纪、微电影等形式,对巧立名目“借壳游”、更改行程“顺带游”、增加人数“搭车游”、转嫁费用“公权游”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宣传解读,引导党员干部明晰政策界限、纪法规定,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上。